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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届第54号)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6 11:56:21  浏览:962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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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届第54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届第54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9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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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人民代表联系的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人民代表联系的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1981年5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职权。根据这一精神,结合我区
具体情况,特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人民代表联系的暂行办法。
一、为便于代表了解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情况,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将每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文件、报告、决议、决定等编成《公报》发给代表。
二、结合中心工作,有计划地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对自治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视察,并对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综合性或专题视察。视察结束后,写出视察报告,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转送和
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下去了解工作情况或进行视察时,采取走访代表或召开代表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四、自治区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提案,按人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处理意见,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督促自治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认真办理;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人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自治区人大
常委会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提案的结果分批汇集编印成册发给有关部门,同时分别转告提案代表。
五、人民代表的来信要认真负责,及时处理;对人民代表来会汇报情况时,要热情接待。人民代表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阅处,其中需要转有关部门办理的及时转送,并将办理结果转告代表。
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要加强同人民代表的联系,对代表反映的问题,做到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转告代表。



1981年5月2日

关于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调查制定还款计划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调查制定还款计划的通知



建市[2004]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利部、交通部、铁道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2003]94号),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城镇房屋拆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04]41号)精神,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调查表》、《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表》(已经国家统计局核准,以下简称《调查表》)。为做好调查统计及还款计划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调查表》的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调查,摸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底数,2004年5月底前完成报建设部。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欠款单位按项目与施工企业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在2004年6月底前完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将还款计划汇总后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建设部。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调查摸底结束后,将以下两类工程项目的名单及拖欠数额可直接报送水利等专业部门。凡由水利等专业部门直接进行建设管理的项目,由其组织制定还款计划,并负责清欠工作。

  1、水利部、交通部、铁道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部门直接进行建设管理的项目。

  2、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气东输等国务院直属管理机构管理的跨省市工程项目。

  四、政府投资的工程,要带头制定还款计划,在2005年年底前偿清欠款。其他拖欠的项目要合理制定还款计划,确保拖欠工程款分三年偿还。

  五、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在填表中如实填写拖欠情况,有关主管部门要明确举报受理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发现有隐瞒情况不如实填报的要严肃处理。

  六、为方便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统计工作,建设部信息中心编制了《调查表》上报软件,企业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填报。填写后的《调查表》经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对双方意见和计划安排认可后,由企业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建设部。

  附件:1.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认定标准

     2.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调查表

     3.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表

     4.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调查表说明

     5.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表说明

     6.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调查汇总表

     7.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三月十日